潮剧早期海外演出与海外潮剧的形成(五)

早期出现于南洋的海外潮剧班,其组织制度和管理,
既保留了传统的结构和方式,也有一些新的调整和变化

早期在南洋出现的海外潮剧班,大部分都是在原先从潮汕前往南洋演出的戏班的基础上易主或重新组合而成,当其在南洋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以后,便都脱离了自己的故土,与当地的异族文化并存并参与竞争,因此戏班以其活动不但一律受到当地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而且更加明显呈现社会化、商业化的趋势和特点。戏班的组织和管理,一般既保留了传统的结构和方式,同时又根据时空的变迁,适当作了一些调整和改变。主要是:

一、 戏班除较多由当地富有的潮商或产业界人士投资经营,继续实行班主制外,有的则采用“股份制”或“团场合一”的组织管理方式。“股份制”属合资经营性质,通常是以集体的委员制(股东)代替班主制,由股东共同推选经理统管演出租戏班的内部事务,并向股份公负责。“团场合一”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存在于城市,而且较多是由戏院聘班租团经营,也有的地方有时是由戏班向戏院租场地、舞台,并负责戏院场内工作人员的一切开支,然后将戏院作为相对稳定的场所自行演出,这些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密切了团、场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合作关系,对参与竞争和繁荣演出均有一定刺激和促进作用。除此之外,南洋有地地方还存在一结带临时性的戏班,主要是由闲散艺人组成,有班名(都与常性戏班一样,班名一般都冠以“老”、“香”、“春”、“顺”、“源”、“丰”等字眼)而无固定人员和班底,往往是逢年过节才组班出演,生意好时坚持下去,经营清淡时便自行散伙,各奔前程。

二、 戏班一般都有自己的戏馆。泰国潮剧班的戏馆主要集中在曼谷“唐人区”耀华力路、石龙军路一带。新加坡潮剧班的戏馆集中在新加坡河附近的山仔顶(今南干那路)、十八间后(今沙球劳路)、皇家山脚(今里洽洽利路)、水仙门(今振南路)、柴船头(今驳船码头)、水廊头(今莫罕默苏丹路)等潮人聚居的社区,时“老赛桃”及稍后的“新赛桃”、“中赛桃”、“三赛桃”、“四赛桃”几个戏班,因都是住在柴船头安格士街,因此安格士街还一直被称为“赛桃巷”。戏馆有大有小,大的有栈房可以容百人以上,有的还另置画布景工场,小的往往只是一间“食风厝”(洋房),办事和住宿挤在一起。戏馆除了提供艺术员住宿外,更主要是作为戏班的办事处、训练场和排练场,请戏的人往往都是到戏馆接洽。有一些只演“街戏”,没能进入戏院演出的戏班,因常年游动,便没有自己固定的戏馆,收戏通常找人代理,代理者不是戏班的人,但有的也称“戏馆”,有时可代几个班“收戏”(即为戏班演出牵线搭桥)。

三、 戏班继续沿用以往一些旧例旧俗。如戏班人员仍划分行政、演员、乐员、后台和下行五个部分。行政人员包括头家(老板)、大簿(或经理)、财副(文书)、理事(或总务)、教戏、外交(或交际),早期还亲丁和香公,专事监护童伶和供奉戏神。演员分四柱(乌净、老丑、老生、老旦)、武行(武生、武丑、武师)和童伶(小生、花旦、青衣等)。乐员分文畔(司二弦、唢呐、三弦等弦管弹拨乐器)和武畔(司鼓、锣等打击乐器)。后台人员括布景师、布景脚(装置)、大衣(服装)、头盔(包括道具)和打杂(负责梳头及管理化妆用品、裘头花裤、靴鞋),稍后还有电光师,专门负责舞台的灯光效果。下行人员主要是阿总(负责煮饭送饭)、阿姆(负责洗衣服)和剃头。戏班也仍供奉戏神(玄天上帝、田元帅和太子爷),太子爷包括金吒和哪吒,戏馆(戏班住地)和后台都没有神位,上写“翰林院”,戏班上台后,在演出前要先由男演员到后台神位前上香,还有每年四月初九拜太子爷,八月十五女演员拜月亮,九月初九戏班全体食斋(吃素)等等例俗。这些与旧时潮汕的戏班大致相同。

四、 戏班在其内部经营管理方面一般都沿用“聘用制”,奉行“优进劣汰”,呈现出精干、高效的特点。戏班更注重经济实效,班内人员职责分明,等级森严,且多数采用“加彩”的做法优秀待名角和出色的艺员,这对促进艺术的提高都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五、 不少戏班仍保存剥削制度的许多弊端,尤其是带封建性质的裙带、干亲关系和班主剥削压榨艺人等到不公正现象更是在戏班普遍存在,一般艺人地位低微,年老病弱时生活没有保障(有的地方因此联合成立艺术人组织,向班主争取权益,但往往收效甚微),这些又都无利于艺术的进步和发展。有些地方甚至还有黑社会、黑势力的欺压和文化上的白色恐怖,影响和压抑着戏班的生存方式,结果使一些戏班艺术趋于低级堕落,封建迷信风日益抬头泛滥,并且导致一些艺员被卷入赌博、吸毒的黑旋涡产生负面情况。

以上这些,可以说是早期海外潮剧戏班在制度、组织、管理等方面一些共同的特点,有严密、合理的地方,同时也存在一些消极的、不利于戏班健康发展的因素。尽管如此,潮剧还是一直适应着海内外潮人的需要,始终在海外生存下来,不断承受社会时代风雨的摧磨洗刷而依然独立沧桑,呈现出顽强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