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方戏曲音乐在台湾传播述略(二)

十七世纪中期,潮汕地方戏曲和民俗文化就在台湾
获得传播,清乾隆年间开始有潮剧班进入台湾演出

所知祖国的地方传统戏曲、音乐,最早是十七世纪四十年代开始进入台湾传播。江日升在《台湾外记》及其后传《绣像扫平海氛记》中,就描述了当时台湾热兰遮一带民间于元宵夜有花灯、烟火、竹马等节庆表演风俗,同时也有汉人贵族在台湾广建住宅花园,并使人从大陆买去戏童、戏箱、戏服,于自家庭院建造戏台,“若遇朋友到家,即备酒席看戏或小唱戏观玩”。后郑成功率领大军收复台湾期间,随从的闽、粤籍士兵和赴台恳荒拓芜的移民,又分别把闽、粤地方的戏曲、音乐和俗行文化带入了台湾,使地方会戏曲在台湾民间获得更具规模的传播。十七世纪六十年代前后,在台湾一个名叫“台湾城”(今台南附近)的小岛上居住多年的英格兰人 DavidWrigni ,便在回忆录中记述当时“台湾城”的“观音生”,“都要连续庆祝三天,中国人什么都不做,只顾游街演戏。”“纪念屈原逝世的节日的后一天,也组织演戏”。1664年,随荷兰谈判代表到“台湾城”充当翻译的荷兰人JohannesMelman ,也称当时“岛上只有约四、五千人,因是新年,大部分人都在街上看戏和游玩”。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高拱乾纂修的《台湾府志》,其卷七“风土志”又提到台湾的汉人“好戏剧,竞赌博”,并谓汉人于每年二月二日土神圣诞,都有上演戏剧,中秋节乡间又歌舞相传,称为“社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刊行的陈文达《台湾县志》卷一“杂俗”也谓当时台湾汉人演剧风气盛行,而“每遇唱戏,隔乡妇女皆驾牛车,团集于台之左右以观。”到了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台湾演戏的风气更盛。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时为海防同知的朱景英,在其《海东札记》中就记载当台湾“郡中乐部,殆不下数十”,“神祠里巷,靡日不演戏,鼓乐喧阗,相续于道”。由此便可略知当时台湾演戏活动的盛况。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台湾不少地方都已形成与闽南、潮汕民间毫无二致的演戏风俗。据台湾戏剧研究专家邱坤良介绍,这期间台湾民间的戏曲演出活动名目繁多,主要有节会(元宵、中元、中秋)演戏,神佛圣诞(如农历三月三日玄天上帝、三月十五日保生大帝、三月二十二日妈祖)祭典演戏,庙宇庆典、作醮演戏,谢平安演戏,民间社团、祭祀公业的祭祀演戏,家族婚丧喜庆演戏,民众许愿、还愿演戏,以及民间社团、私人间的罚戏等,甚至在官方庆典中有时也安排戏曲演出。

随着地方传统戏曲演出活动的日益繁盛,流入台湾的地方戏曲剧种也不断增多。1784年,蔡人在其汇编的一本教说闽南话的《指南》中,就列举当时在台湾演出的剧种,除“泉腔”,“潮腔”外,还有“昆腔”、“四平”、“乱弹”、“罗罗腔”等“正音戏”。连横在《台湾通史》中也总结了清以后流行于台湾的戏曲剧种,其中包括传自江南的“乱弹”,来自潮州的“潮调”和出自古梨园的“七子班”,以及“削木为人,以手演之”的“傀儡班”、“掌中班”等,这些往往都与当地的“采茶戏”一起演出。1901年出版的《台湾惯习记事》又记载当地在台湾上演的主要戏曲剧种为“乱鸣”(乱弹)、“九甲”(高甲)、“四评”(平戏)、“白字戏”、“傀儡戏”、“布袋戏”“四鼓戏”、“滑稽戏”(如采茶)。其中 “白字戏”,据许丙丁在《台南地方戏剧》(三)中所称,主要是指“南管白字仔”(即梨园戏)和“潮州戏”。还有其他资料,谓台湾在本世纪与上世纪之交流行的戏曲剧种,主要包括属“大戏”类的大、小梨园、京剧、四平戏、乱弹戏、高甲戏、潮剧;属“小戏”类的车鼓戏、采茶戏、艺旦戏;属“偶戏”类的傀儡戏、布袋戏、皮影戏。可见当时流入台湾的地方戏曲剧种已相当广泛,这是戏演出繁荣景象的明显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