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方戏曲音乐在台湾传播述略(五)
潮剧在台湾传播,虽没有像当年南洋那样
繁盛,但潮籍同胞对家乡戏剧始终情有独钟
台湾这块古远时代被称为“岛夷”、“夷洲”的中华民族的神圣领土,因为十七世纪初期开始便屡遭西方人的垂涎和侵占,特别是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清朝廷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一直到19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台湾光复,更是前后长达五十年,此期间日本军国主义者在台湾竭力推行“皇民化运动”,企图把所谓“日本国民精神”渗透到台湾人民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去培养他们“帝国臣民的忠良素质”,彻底消灭在台的中华文化,在戏剧方面长期只准演出日本人所称的“新剧”和“改良剧”,实际上是宣传“武士道”一类的“皇民剧”,戏班每演一戏都要经过日本官员审查通过,由“皇民奉公会”统一安排演出时间、地点,演出时还禁锣鼓,强制演员脱掉中国的古装戏服,改穿日本和服,因皮包括传统戏曲在内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在此期间均惨遭严惩摧残。台湾光复后,蒋介石又立即安排接管事宜,国民党政权的军政官员和士兵被大量派驻台湾,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蒋家王朝的残余势力落芦而逃,又大部分向台湾迁移,他们踏上台湾的土地,都热衷于巧取豪夺,劫收财产,根本没有顾及经过日长期蹂躏而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苦难百姓,因此又很快引起台湾人民的共愤,爆发反蒋武装起义,台湾大批无辜群众惨遭国民党军警的血腥镇压,由此导致台湾局势多年持续动荡,民族文化艺术同样得不到应有的发扬。1949年开始,虽还有京剧、川剧、扬剧、绍剧、粤剧、楚剧、豫剧、河南梆子、陕西梆子、越剧等多个剧种相继入台,但由于得不到重视,又各自脱离原来的生存土壤,因此都未能很好发挥,只能依靠当地同乡会等社团组织的协助,勉强维持一夕香火。较早期时台湾的地方戏曲,包括潮剧,也只能依赖于民间的信仰习俗,在节庆、酬神期间继续发挥其宗教仪式功能。进入八十年代以后,随着现代商业文化浪潮的不断涌现,台语片电影迅速兴起,市场渐渐被新兴的歌、舞、乐和野台电影所代替,就更给传统戏曲带来极大的冲击。因此潮剧在台湾传播始终都没有像当年在南洋一带那样繁盛。1977年,台湾的“中国大陆地方戏曲研究会”成立后,虽每年举办“文化季”和“国际艺术节”,“文化季”、“文建会”还于1982年开始先后推出“中国地方戏曲之夜”、“民间剧场”等,借以扶持地方传统戏曲的传播,但此期间除了军方所属和各京剧学校的京剧团(队)稍见活跃外,其他地方戏曲都仍处于不景气状态。台湾的潮汕人很长时间除了应朝会酬神之召,或于民俗节日到来之际,有的组成锣鼓班、标旗队,或者客串当地“咸水班”(或称“野台班”)的一些人临时凑合一些不成规模的潮曲音乐表演权作欢娱之外,平时几乎都是清曲飘零,更难得一睹“舞台潮剧”的演出,大多数人只能偶乐从收音乐机听到一些潮曲和潮州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