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记》与明代潮州戏剧(一)

《金钗记》是南戏演出本,它出现在潮州,保存于地下,据地我们推测,它当时在潮州流传过一定的时间,并与地方各个剧种不可避免地发生过千丝万缕的关系。

上面说过,本子里有“福建布政使”的提法,这提法与剧情无必然关系,只是留下剧本来自福建的痕迹。同时,墓葬中还有“吉安路胡东石作”的铜镜,这又透露出剧本从江西带来的讯息。那么,这个剧本到了潮州以后,情况怎么样呢?这可从以下各方面进行探索,了解《金》剧所代表的南戏与潮州戏的关系。

青春期的信息

潮州演戏的历史是漫长的。早在南宋,潮州就是一个富庶的滨海地区,生产及交通均较发达,有历史留下的鲜明印记为证。如潮州水东的百密村,集南方各省制瓷工艺之大成,生产有青瓷、影青、黑釉、白瓷等各式日用品,并以通花、贴花、划花、堆花、印花等技艺,出产出各色器物、人物和动物瓷像,有瓷佛像、洋人瓷像、小瓷马、瓷狗等工艺瓷品。这些大宗产品通过韩江出海,销往南洋、中亚以及欧、非各国。又据《寰宇记》载,此地“煮海为盐,稻得再熟,蚕可五收。”可见工农业很发达。在澄海县隆都镇的院埔,曾发掘出一处宋代佛寺遗址,出土窑藏的900公斤宋代铜钱,可见当年寺庙经济的充裕及其庙会香火的兴盛,由此可以想见潮州经济的繁荣。潮州在宋代已建成重要的交通枢纽济川桥(即今湘子桥),州城规模也很大,纵贯南北的大街长达约1833米,商店栉比。韩山上还建起了韩山书院,这是文化兴旺的气象。所以,宋广东提举杨万里在其《揭阳道中》的诗中赞颂道:“地平如掌树成行,野有邮亭浦有梁,旧日潮州底何处,如今风物冠南方。”像这样富庶的地方,文化生活定然不会沉寂冷落,一定是色彩斑谰的。

这个时期,南宋都城临安及其附近的温州一带,开始形成了温州杂剧也即南戏。潮州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戏剧,但各类演出早已多采多姿。如唐代兴建的开元寺和灵山寺,经常演唱中原传来的燕乐、法曲、佛教变文、弹词等。据记载,漳州镇抚陈无光精通音律,倡以“乐武治化”泉潮;韩愈在潮州写的祭神之中,也描写了“吹击管鼓”、“奏音声”的盛况;宋代潮州祭孔时奏的《大成乐》,是由士子或乐工演奏,公元1258年前后,曾有“登歌奏乐者三十四人”的壮观场面。可见作为戏曲的“曲”方面,在潮州是有深厚传统的。除了戏曲的“曲”以外,中原传入的百戏、本地民间的秧歌(英歌)、土著畲族的民歌、旦民(即船上居民)的船上表演、民间的潮州歌册、庙堂的弹唱、乡野的锣鼓、村坊的民乐、儿童的纸影和木偶等等,已经在民间各社不断出现,这种种“做戏”的现象,是孕育后业演出故事性的代言体的戏文的土壤。南宋庆元三年(1197年),龙溪人、漳州知州陈淳在他的《上傅寺丞论谣戏书》中,就曾指出:“此邦陋俗,当秋收之后,优人互凑诸乡保作淫戏,号日‘乞冬’。群不逞少年,……共相唱卒,号日‘戏头’,敛钱物,眷养优人做戏,或弄傀儡,筑棚于剧民丛萃之地,四通八达之郊,以广观者,至市裹近地四门之外,亦争为之不顾忌。(《闽书》)这段文字表明,从漳州至潮州一带农闲时已经常有优人演戏,“优人”须专供养,演戏也有人牵头筹款,演出形式则于村社内外均可,这是一种普及型的演出活动,是原有漳潮艺百花的自发集结。在分散的、单项的、以地面活动为主的各种技艺表演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真正的舞台演出。可见,在南宋时期,潮州已有相当成形的“做戏”活动。但这些“做戏”,不管是宋杂剧,还是诸宫调,都比真正的“淫戏”低档得多。此时所提“淫戏”一词,当指演出时间维持得很长、情节曲折感人、具有相当内涵的舞台综合活动。即使是民生凋敝的元朝黑暗岁月,北杂剧还是在元政权的控制下流传各地,这便为潮汕戏剧活动提供了新的条件,《刘文龙菱花镜》正是元剧目之一。

明朝政权于洪武二年(1368)入统广东,其军队一支经由海路自福建入广东,另一支则经由陆路由江西入广东。据《碣石卫志》载:“洪武年间,卫所戎兵军曹万有余人,均籍皖赣。……先后数抵弋阳、泉州、温州等地,聘来正音戏班。”政权入统,戏班随来,这是处来剧种流入潮州的一个途径。洪武二十八年(1395),海丰捷胜所城等地建固定戏台,其间绕平大埕所城城隍庙前也建起戏台,台前可容千余人观剧。戏台的建造,说明演戏活动的繁荣。明万历甲年间(1584),连海岛南沃的镇城深澳关帝庙也筑起戏台,正对庙门,分前台、后台、侧厢三部分,戏台为贝灰沙木结构,台面宽达约6。7米,从其规模可见戏曲演出的剧目已大大丰富,且戏剧活动更为普及,水平逐步提高。明正德潮阳知县宋之翰传记中,有“生平躬修,率物一廪于礼,凡戏剧之俗、翕然不变”的记载;另也有嘉靖问林大钦“举巍科后,纵情于台榭声伎”,御史陈大器之子“家蓄乐使,其《行乐图》尚存,以往元夜必张挂之”等记载,于此更可窥见明代潮州戏剧繁盛的青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