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必金钗记》的发现及其面貌(四)
出土的《金钗记》带着十分纯朴的民间文艺气息,它不是一个高人雅士欣赏的“善本”。而且,它还存有不少粗糙的东西,如大量的错别字,把“折”写成“拆”,把“告”写成“变”,把“团圆”写成“专员”,把“堂堂相府”写成“谭谭相府”等等。名称也不统一,有时称刘文龙,有时称刘希必,把外国称为“单于国”,对外国国王直称虏王,地名忽称长安(一出),忽称东京(第二出、十二出),刘文龙官职忽称“三十四都提点”(五十七出),又来个“四川都提点”(六十四出)。同时,又出现好多简化字体,如“凄”简为“西”、“声”简为“麦”,“髓”简为“躬”等。此外,还运用了很多生动活泼风趣的细节和语言,如第十一出把赶考的学生写得很鄙俗,自白道:“大姨小姨都来送路,吃几杯酒醉了,此次赶不迭。”这些都反映出民间艺术色彩,只要便于上演,易于上口唱念就行了,这正是演出本的明显待征。再看剧本末页装订线附近的一行文字:“宣德七年六月[]日在胜圭梨园置立”,那又说明,这个本子是属于戏班(梨园)所置立的,当然用于演出。这里也让我们看到,明代前期的民间戏曲活动与寺庙的关系,往往结合庙会的经济(墟集)、文化(祭神)活动进行演出,在圭庙经济比较宽裕的情况下,一些戏班可能是依附或从属于寺庙的,“在胜寺梨园”几个字,使我们有可能作出以上的推测。
为了适应演出的需要,剧本后面附录了锣鼓亦和南散曲。锣鼓谱[三棒鼓]和[得胜鼓],十分完整,[三棒鼓]写明“先点鼓边三下”,鼓谱是“当…冬…征冬……征,独只独只……”;[得胜鼓]则为“角贡正。角角贡正……”等。很具气势。这作为广场戏演出的前奏。或演出中间休息时间的插奏,对振奋观众情绪,颇具作用。至于南散曲[黑麻序]写的是四季歌,春吟杨贵妃、夏歌屈大夫,秋咏牛朗织女,冬赞王祥卧冰,这是在演戏间隙作为曲艺穿插演唱的,意在调整气氛,也很有作用。这些附录的节目,部分地反映了明代演出活动的特有方式以及剧团、剧场的演出状况。同时也为《金钗记》是演出本提供了旁证。
《金钗记》的所有者是谁呢?在剧本封底有两处用小楷书写着“奉神禳谢弟子廖仲”。这应当是剧本所有者的名字,也可能是这剧本所在的墓葬的主人。从墓室中出土的文物看,死者戴的是黑漆麻胎秀才巾,穿的是素净蓝长袍,是民间知识分子的装束,出土的免毫毛笔那么粗大,小块的墨锭,还将小瓷蝶作砚,写剧本用的草纸,从第三十一出纸页上还粘有干枯的谷壳。在剧本的末页,还有大字书写的诗句:“荣华枕上三更梦,宝贵盘中一局棋,市财红粉高楼酒,惟有三般事不迷。”下面又有一首小诗:“一二三四五六七,从此天涯数第一,手奉呈云不敢飞,一声唱入青宵毕。”再有“常言好事多磨天与……”的文字,都是游荡各地的戏曲艺人的生活和思想感情的写照,字体书法也属一般。剧本放置在头骨底下,作为枕子,这应当是墓主人生前最珍爱的东西,作为自己的“枕巾秘”。剧本所有人廖仲可能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或是戏班里从事编导的艺人。《金钗记》这样戏演出本,在我国还未见过,《琵琶记》及《荆钗记》等传奇,虽早在流传,但多经文人修辑,未见过宣德以前的民间演出本。这个演出本的发现,正好提供了明代前期戏曲舞台艺术及戏曲活动情况的实物资料。可见它不是文人雅士书斋里的珍藏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