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记》与明代潮州戏剧(十四)

《金花女》舞台艺术的进步,还表现在行当上的更加多样化。《金花女》基本上保持南戏的土色,而《金花女》中行当上“树分枝,如水分流”就更明显,也就是说,按以往的行当来套剧中人物,又难以一一套准,行当不够用了。其中,生、旦不成问题,因这是南戏的正宗,是第一、二号人物。而其他人物,如果继续以行当划分,就不如以人物划分来得顺当。比如,刘永的同年薛秀,在戏文中既称“薛”,但又称“末”;金花之兄金章既称“公”又称“外”;金章婆既称“婆”又称“嫂”,既入“末”行,又入“占”行;梅香以“丑”应行,仆人也以丑应行,但又称“才”;还有童、驿丞、“手下”、“小鬼”等都还没有归行。这些人物与行当,为什么很不统一呢?当然这不能归结于民间戏曲的粗糙,主要是原来的7个行当已包容不了戏中出现的各类人物。这些人物的性格已经逐渐个性化,但在戏中不断发展与变化,不断地跨行当。以金章婆为例,在“兄嫂教妹”一出中她属“婆”,那是由于她处在长辈的地位,正面教育小姑,在“姑嫂赏花”一出中她属“嫂”,这是由于她与小姑以平等地位一起赏花,在“借银往京”一出中她以“末”应行,这是由于她尖酸刻薄,不步借钱给小姑;在“迫姑掌羊”一出中她以“占”就行,这是由于她撒泼打骂小姑,吵闹不休。在这四出戏中,金章婆各处不同的地位,有不同的生活对及内容,展现了不同的性格侧面,也显露了她思想品格的不同层次,因此,本子中她分别以不同的行当就行,也有不同的地位称谓,这就表明了她性格的复杂性和性格发展的阶段性,这些都非一个行当所能包容得全。本子中明确地标示出她的性格的不同侧面,演出就显得很生动。这并非作者的随意标注,而是戏曲人物对于分行已经有了更细致的要求,而在未形成更多的行当的时候,就只好多方标而实际上也是以人体人物性格为主体去发挥行当的可塑因素,使人物的个性突出起来。

行当的发展,在南戏《金钗记》已可见端倪,七色不足,加上“玉”、“婆”、“番子”等等。百余年后的潮调,行当的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多样,以至于一角多变,甚至称人不称行,这样,在舞台表演艺术上,更加强了演人不演行的新生面。

剧本写的科介是舞台表现艺术的记实。从《金钗记》到《金花女》,后者的科介更多了。《金花女》17出戏中,这些科介提示比比皆是,如“一乡过了又一里(科介)……双脚都是不缀地(宿轿科)”,“(内作鸦声)群鸦斗燥障惨声”,“(内戢)(生)义童,是值处人敢鸣锣吹角,勿是贼伙(内戢)”,“去体一下(公体介)”,“(丞白正音)”“(封门),”“(驿丞读科)跪禀介”、“看介”、“看夫介”、“(请拜介)请夫人受刘永拜谢一下”,等等。这些科介动作包括几方面,有的是表现环境,把舞台空间扩大;有的是表示虚拟的道具,以虚见实;有的是渲染环境气象;有的是形体动作 ;有的是一项活动的概括等等。科介提示在这一时期涉及的范围更广,功能更大,也有了更明确的目的性。

上述是从《金钗记》到《金花女》的100多年间,以《金花女》为代表的几方面的特点,可见到潮州戏剧艺术生命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