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记》与明代潮州戏剧(十六)
形成于南戏,又与潮州民间音乐歌舞相融合的潮调,其演员究竟是什么人?从建国前的童伶反溯上去,明代的潮调,能找出童伶的讯息吗?外来落户的“金钗”,是不是插在孩子们的头上呢?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探索的题目。关于童伶的制度,成因有远有近,可从几方面探究。首先,古代称倡伏(演员)为侏儒,即短身的人,这实际上是儿童的代称,故童伶古已有之;其次,儿童纯洁无瑕,易受艺术感染而接受教育,潮州民间的“关戏童”活动,正是利用儿童的这一特点,以管弦或儿语“牵引”,将儿童曾经观听的已输入的艺讯息反馈出来,演唱成戏;三是古代演戏与祭祀分不开,儿童纯洁法不污,更符合神的圣洁的标准;;上是儿童模仿性台,记忆力强,与同亲没有文化的成人相比,学戏文更为准确,也不易忘记;五是受傀儡戏艺术的影响,作为活傀儡。如周密《武林旧事》有记:“或戏于小楼,以人为大傀儡。”也即肉傀儡,演唱比傀儡更为省力,而情感传导功能也列强;六是童声高而尖,演唱各种腔调,特别是对潮乐潮调,适应性强,省了训练假嗓的功力与时间;七是潮调更为简易,全用方言,又不见有演员的“已本”,当是对儿童“声口相授”。由这几方面来看,可见到那时的角色大多是由童伶扮演的迹象。这是潮调的彩斑之五。
多轨走向的第三线
潮州正音戏与潮调以南戏为主,以弋阳为中介,又吸收了渐闽平调乡谈的营养,百余年间,已经成熟起来,成为一个具有独特风貌的声腔剧种。在潮调发展的同时,南戏流传于潮惠之间,长出了第三个分枝,那就是“白字戏”。
白字戏顾名思义,是地方的方言剧种。在潮惠一带,本地语音称为“白话”,中原话音称为正音,所以潮调(潮州戏)在潮语地区,也称白字戏。海陆丰一带,语言与潮语相近,是受正音戏与潮调的影响而出现的剧种,对于当地方言来说,也叫做白字戏,这是海陆丰方言的“白字”是南戏与当地渔歌、八音等民间音乐歌舞及潮调结合而成的方言剧种、同样属于“以乡音唱南北曲”的地方戏曲新声。困为有这种陆丰的“白字戏”,潮州戏也就称为“潮州白字”,以示区别。
既然白字戏是南戏在粤乐的第三分枝,她也就有与正字戏、潮州戏近亲的特征。一方面,其剧目多是南戏的传统戏,如《珍珠记》一类,也与《荔枝记》、《金花女》、《苏六娘》等潮调剧目相似。很多剧目同样继南戏所擅长的家庭伦理、婚姻爱情这方面的题材,还是《金钗记》的路子。另一方面,其剧目体制是分出的联曲体,大都采用南戏及潮调的曲牌,如风入松、驻云飞、望吾乡、四朝元、红纳袄等,都是常用的曲牌。再方面是在演唱上有时也唱平调,有“滚唱”,有民歌,又有帮腔,这些正是南戏系统的标志。此外是在行当方面,也基本保留着南戏的七色,只是以“公”代“末”而已,明代后期也就逐步分细并趋于人性化。
南戏既然可以吸收“村坊小曲”,在滨海地区,当然也就会吸收渔歌、蛋曲、英歌、旱船等民间音乐和舞蹈。“白字戏”吸收地方艺术品种,形成了自己的个性,这个性之一,就是她独具的拉腔腔音“暖伊暖”。这种腔音没有字义,是一种辅助音节,运用这种音节对于曲句有装饰的作用,于帮唱则便于换气与持续,这可能是八音之类的庙堂曲平缓的腔尾的延长,也可能是渔歌对唱余韵,甚至也可能是南戏正音“哩罗连”的和谐变音,总之,是多种音乐素质的综合渗透,才形成这一独特的剧种演唱特色。又据《碣石卫志》记述,明代曾有白字戏演员组成正字班的情况,这也说明剧种之间的互相影响与渗透,说明正字与白字之间,毕竟仍有带根本性的共同的艺术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