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山歌剧(4)
1965年1月下旬,汕头专区山歌剧团组成四个十人演出队,分赴梅县、平远、丰顺、大埔等县,各挑着两盏气灯、服装道具及简单行装,爬山越岭,深入偏僻的山村,为农民演出山歌剧、山歌演唱等小型多样的节目。此外,还辅导当地农村俱乐部,帮他们培训文艺骨干,排节目。四个队在五十天左右,共跑了一千七百多里山路,演出一百九十七场,观众达十三万多人次。演唱队边演出,边劳动,边访贫问苦,所到之处,都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他们常因途中被其他村的农民拦住留下演出,而使演出排期一再更改。
深入生活,山歌剧创作与演出,锻炼了汕头专区山歌剧团这支山歌剧队伍,构建了艺术创作的良好氛围。
曾任该团指导员(党支部书记)有李德文、方思月、钟春天、廖仲云、张仲池(兼)等;团长有麦飞(兼)、刘天一,副团长徐功顺、吴荣、张仲池等。
曾任该团编剧除夏浓之外,还有刘志清、张子林(笔名紫玲)、蔡英辉等;
该团先后有三位团领导直接参与山歌剧的创作实践:副团长徐功顺是山歌剧《花果山前》(编剧陈坤炬)、《刘三姐》(汕头专区歌舞剧团创作组根据广西彩调《刘三姐》移植改编)、《牛郎织女》(刘志清根据华南歌舞团舞剧《牛郎织女》移植改编)及《彩虹》(编剧夏浓)初稿的编曲;副团长张仲池是《彩虹》初稿的导演、《伤疤恨》(编剧林概昌、谢优华)的编曲和导演(笔名章悦);《唱夫归》的剧本原作为紫玲,改编执笔为添一,编曲为瑾光、牛单(添一、牛单是团长刘天一的笔名)。专职编曲先后有颜瑾光(老艺人)、滕仲英(笔名南歌);乐队配器先后有徐功顺、陈颉辉、张仲池、滕仲英等。
曾任该团导演的有麦飞、周志成、伍权、李鸣(珠江电影制片厂导演,特邀)、张仲池、王守一(广东话剧团导演,特邀)等;曾任舞蹈编导的有胡耀民等。
该团的主要演员有熊莉梅(主演过《刘三姐》、《彩虹》等)、蓝小田(主演过《花果山前》、《彩虹》等)、胡电明(主演过《巧相逢》、《两块六》等)、李嘉谋(主演过《刘三姐》、《牛郎织女》等)等;演员艺术骨干有林概昌、林艳发、洪秋华、谢优华、钟娥青、张振坤等及一批青年演员李慧嫣、邱彩云、何穗生等。还有舞蹈艺术骨干袁小燕。乐队指挥有蔡仕祯,还有徐功顺、张凤岐、滕仲英等;掌鼓板有姚汉波、陈干升、叶伟雄等;舞台美术设计有魏照涛、罗昌明等。
1965年7月1日,中南区戏剧观摩会演大会在广州开幕。参加观摩演出的,有来自广东、湖北、河南、湖南、广西五个省(区)和广州、武汉两个部队共七个代表团三千多戏剧工作者。共有中南五省(区)十九个剧种、四十九个长短剧目参加会演。大会安排三十三台观摩演出晚会,分别在五个剧场同时开演。汕头专区山歌剧团作为最年轻的剧种,以独幕山歌剧《彩虹》参加会演。继1963年省会演受到好评之后,《彩虹》在中南区会演中又一次受到一致好评与赞扬。
随后,中南局决定,从中南区会演二十五个小戏中,挑选包括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及广西五省(区)的十四个小戏,组成“中南区戏剧观摩下乡节目汇报演出队”,于同年国庆16周年前夕上北京作汇报演出。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点名要山歌剧《彩虹》参加。广东汉剧院小戏《一袋麦种》同时上京。
在此之前,汕头专区山歌剧团全团正在参加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广东演出团)的演出,大多数演员在表演唱连,而且其中有蓝小田、熊莉梅、张振坤、何穗生、李慧嫣、李嘉谋、陈洁华、李其慧、蓝金荣等分别担负独领唱、重唱任务(已从该团调广州乐团的黄宝琳,也担任独领唱)。要抽调人员进《彩虹》剧组,既要顾及《东方红》的演出力量,又要顾及《彩虹》的演出质量。当时《东方红》广东演出团的总指挥、省文化局副局长李雪光(原中共汕头地委文教书记)经多次反复研究、改动,才确定《彩虹》剧组赴京演出的名单,剧组领队刘天一。演员:彩虹—蓝小田、何穗生饰;雁姐—熊莉梅、梁美珍饰;胡标—林概昌饰;匪排长—李承豪饰。乐队指挥—陈干升。因时值汕头专区划分出梅县专区,山歌剧团划归梅县专区,汕头专区山歌剧团改称梅县专区山歌剧团(仍由刘天一任团长,张仲池任副团长兼党支部书记)。广东汉剧院也迁至梅县专区。《彩虹》与《一袋麦种》两个剧组共三十八人(山歌剧、汉剧各占一半),代表广东省参加汇报演出队,由梅县地委宣传部副部长黄一清带队上京。
上京前,广东省有关部门的领导亲临指导,对《彩虹》剧组大力支持,特派广东话剧团副团长、著名导演王守一负责《彩虹》的加工细排,华南歌舞团的简滨、战士歌舞团的李昆、省话剧团的周游、张福宜,以及广东粤剧院等的许多专家,为《彩虹》、《一袋麦种》重新设计服装、布景,而且制作全由《东方红》演出团舞美连负责。
中南区戏剧观摩下乡节目汇报演出队共二百六十多人,由中南局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沈容任总领队。广东汉剧院《一袋麦种》、梅县专区山歌剧团《彩虹》和广西彩调剧团《三朵小红花》三个剧组编为第四分队。《彩虹》常与《一袋麦种》和《三朵小红花》同台演出。《彩虹》剧组于1965年9月13日 10月20日,在北京三十八天,招待演出和公演共二十四场。
中宣部对中南区戏剧观摩下乡节目汇报演出队到北京演出,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包括中宣部、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中国剧协、北京市演出公司等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包括十个剧种、艺术表现形式多姿多彩的十四个小戏,从9月16日起,分别在首都五个剧场同时公演。
首轮先后观看《彩虹》演出的有:中国戏曲研究院院长张庚、办公室主任郭汉城,《人民文学》主编陈白尘,中国剧协副主席曹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著名导演焦菊隐和夏淳、电影《刘三姐》编剧乔羽、青年艺术剧院院长石羽、北京京剧团团长薛恩厚、中国儿童剧院院长任虹、国防部办公厅主任萧向荣、中国剧协党组书记赵寻、中宣部副部长林默涵等。9月19号晚招待首都文艺界,观看演出的有中宣部副部长周扬、国务院文办副主任张稼夫、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连贯、文化部艺术局副局长戴碧湘和申伸、中国文联副主席老舍、戏剧界名家田汉、阳翰笙、袁世海等。
《彩虹》还分别和其他小戏同台,先后赴总政、北京体育学院、清华大学、三机部六所、国家经委、军事科学馆和全国政协等处演出。
10月2日晚在军事科学馆,《彩虹》和《一袋麦种》及广州军区战士歌剧团的小歌剧《红松店》同台演出。演出前,叶剑英元帅来到台前乐池旁,与《彩虹》的乐手和伴唱演员亲切交谈。演出结束后,叶帅上台接见三个剧组的全体演职员,并合影留念。此前,叶帅在民族文化宫看望了《彩虹》等剧组的演职员,并观看了演出。叶帅看了《彩虹》两场演出,很感兴趣,认为很好,很有教育意义。他用梅县客家话与演职员交谈,大家倍感亲切。他还说:“雁姐拿枪的姿态不像地下党员。”
10月5日晚,周恩来总理陪同刚回祖国的李宗仁先生及在京的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等,在政协礼堂观看了《彩虹》和广西彩调《三朵小红花》等剧的演出。
首都文艺界看了《彩虹》的演出,对山歌剧感到很新鲜,一致赞扬很有特色,很亲切,生活气息很浓,情节紧凑,十分感人;山歌语言丰富生动,曲调也很好听。在颐和园中国剧协召开的茶话会上,剧协副主席、著名剧作家曹禺说:“中南区十四个小戏都很好,尤其是《彩虹》,写得很完整,是其中最好的一个剧本。”
中国戏曲研究院李啸仓说:《彩虹》“对人物性格描写得很细致”;彩虹和雁姐“两个革命者都写得不一般化,有革命光彩,很动人”;“戏很精炼、紧凑,一环扣一环”。戏曲研究院的萧晴特别赞扬山歌剧的音乐“没有大剧种的框框,又吸收了戏曲及新歌剧的手法。曲调不限于梅县,较丰富,不单调而又统一”;“表现感情很恰当”;“也吸收了戏曲的锣鼓点,但既不是戏曲,又不是新歌剧,有自己的路子,应很好总结”。
10月10日,在人民大会堂宴会厅,毛主席和周恩来、朱德、邓小平、董必武、彭真、李富春、李先念、乌兰夫、薄一波、徐向前、叶剑英、罗瑞卿、陶铸、杨尚昆、宋任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参加国庆观礼的工农兵代表,以及来京演出的中南区、西北区的文艺工作者并一起合影留念。广东的《彩虹》、《一袋麦种》、广西的《三朵小红花》三个剧组正好站在毛主席、周恩来、朱德、邓小平、董必武、李富春等领导人的背后。第二天,首都《人民日报》等各大报刊的头版,都报道了这一消息。《北京日报》、《光明日报》和《大公报》还刊登了接见时合影的大幅照片。
10月14日,中国音协召开“戏曲音乐经验交流会”。中国音协主席吕骥、中国民族音乐研究所所长李元庆、副所长杨荫浏及首都艺术院校、艺术团体专家共二十多人出席了会议。梅县专区山歌剧团团长刘天一、编曲滕仲英在会上分别就《关于山歌剧的发展道路是如何走过来的》、《〈彩虹〉的音乐设计体会》,作了汇报发言。
在京演出期间,北京京剧院等许多兄弟剧种派人来学习移植《彩虹》。事后,全国除新疆、西藏外,各省都有艺术团体向山歌剧团要《彩虹》的剧本和曲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彩虹》单行本,发行全国。
12月8日《羊城晚报》刊登了夏浓、刘天一谈《彩虹》的修改文章:《着眼点应该放在哪里?》;12月9日《南方日报》发表了南歌的《山歌剧〈彩虹〉音乐设计三题》;《羊城晚报》整版刊登了《彩虹》剧本的修改本。
梅县专区山歌剧团从北京载誉归来后,中共中央中南局决定,将中南区赴京汇报演出的十四个小戏,全部摄制成艺术影片。1966年春节后,珠江电影制片厂导演欧凡率领《彩虹》摄制组进驻梅县。编剧夏浓执笔将《彩虹》改编为电影剧本。
1966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把华南歌舞团、广州乐团,以及新组建的歌剧团,合并成立广东歌舞剧院。梅县专区山歌剧团被抽调十一名业务骨干至广东歌舞剧院工作。其中,包括业务干部张凤岐,演员蓝小田、李嘉谋、林艳发、李承豪、钟振祥、李慧嫣、何穗生、蓝金荣、李其慧,演奏员(扬琴、三弦)张运龄等。加上1963年已从原汕头专区山歌剧团(梅县专区山歌剧团前身)调入华南歌舞团的业务干部徐功顺,乐队指挥、演奏员(小提琴、手风琴)蔡仕祯,以及调入广州乐团的歌唱演员黄宝琳,专区山歌剧团向广东歌舞剧院共输送了十四名业务骨干。
当《彩虹》摄制组在梅县紧锣密鼓作开拍前的准备时,文化大革命席卷神州大地,摄制组撤离梅县,回本单位“就地闹革命”,电影《彩虹》宣告流产。山歌剧的代表作《彩虹》受到批判,山歌剧遭到否定和摧残。
“文革”后,山歌剧才重见天日。各县文宣队先后恢复山歌剧团建制。梅县地区戏曲学校还专门设置山歌剧科,培养山歌剧人才。
1978年1月28日,广东省文化局戏剧工作室主任、老一辈戏剧评论家郭秉箴在《南方日报》发表文章,题为:《要更理直气壮些——为类似〈彩虹〉的作品申辩》。
同年3月,梅县地区举行专业文艺会演,一批崭新的的山歌剧创作剧目,又活跃于文艺舞台,如梅县地区山歌剧团的《江岸来客》、蕉岭山歌剧团的《山城星火》、丰顺文工团的《八乡烽火》、兴宁山歌剧团的《飞虎除奸》、梅县山歌剧团的《东山风雨》等。梅县地区戏剧学校还把山歌剧《彩虹》及《唱夫归》列为该校的教学剧目,并参加了会演,这是“文革”后这两个剧目的首次亮相。
同年5月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放山歌剧《彩虹》全剧的录音,《彩虹》终于重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