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花朝戏(1)
花朝戏是发源于广东省紫金县山区的一个地方小剧种。表演纯朴、粗犷,带有浓郁的泥土气息。当地群众誉之为山沟里的“山茶花”。花朝戏是在“神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已有近百年历史。
明末清初,紫金山区病疫流行,为了驱邪镇妖,乡间到处立庙祀神,一些民间巫师三五结班走上神台进行祭祀活动,由一个巫公拿一面小锣,扮成和尚(飞虎大将),另一人扮作女旦,一手拿牛角或一把铃剑,一手拿一小手帕,边歌边舞请神遣将以保平安,这种活动形式,人们称作“神朝”。由于音乐唱腔颇为悦耳,表演轻盈多姿,颇受观众欢迎。
光绪末期,巫师叶春林(监生,家在永安县岩前鹧鸪塘,由于家贫学做觋),根据客家地方风俗习惯编撰了一些民间故事,并从山歌小调中汲取素养,丰富了唱腔,在“神朝”祭祀完毕后进行演唱,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从此,逐步吸收民间艺术和姐妹剧种的一些东西,使这种表演丰富起来,发展成为一种具有自己独特风格的花朝戏曲艺术。因此,叶春林的演唱班子,就是紫金县(即原永安县)第一个花朝戏班子。
花朝戏问世以后,由于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经常被请出外乡演唱。哪里筑庙立宇,花朝戏就演到哪里。早期的花朝戏演出条件很简单,五至七人即可演出。演出程序一般分为三段:一是开场锣鼓(即八音闹台);二是头出朝(即“神朝”形式);三是有故事情节的花朝戏(多为下半夜演出)。
新中国成立前夕,花朝戏备受反动派的摧残,有些花朝戏班子由于演出讽刺地主、官府的戏,遭到禁演,艺人被抓去坐牢;有些花朝戏班子被地主豪绅毒化和利用,使之变得黄色下流,为他们开赌场服务。乡人不准妇女去看,艺人被咒为“下九流”,社会地位极低,因而纷纷改行,花朝戏这朵花几乎凋谢湮没。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文艺方针指引下,花朝戏又获得了新生,1956年,根据花朝传统舞蹈、唱腔,整理出《八十老翁跳花朝》(歌舞),反映了农村中经过土改和合作化之后呈现的新气象,在汕头专区和广东省的业余群众艺术会演中获得好评,并由华南歌舞团加工后,带到北京参加全国业余文艺会演。从此,花朝戏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同年成立了紫金县花朝艺术研究小组,并组织了巡回演出团队。1959年成立汕头地区紫金县花朝剧团,挖掘整理了二十多出花朝传统剧目,创作了八十多个现代和古装的独幕和多幕的花朝戏,曾四次参加广东省会演。
花朝戏从光绪末年开始经历了四代,涌现了一些有影响的花朝艺人。如叶春林(第一代班子)、叶石麟(第二代班子)、叶木养、钟甲先、余南育(第三代班子)等,现在的花朝剧团是花朝戏的第四代。
抗日战争前夕,是花朝戏的极盛时期,全县有十九个花朝班子,一百多名艺人,其中还有不同流派。叶春林的班子活动范围最广,流行于紫金、五华、河源、惠阳、惠东、揭阳、丰顺、兴宁、海丰、陆丰等县的偏僻山村。
新中国成立后,花朝戏发展得更快,流行得更广。1961和1962年,曾到汕头市区演出,当时《汕头日报》曾将花朝戏、山歌剧、采茶戏作为客家戏专题发表有关评议文章。1980年前后,紫金县有两个专业班子,业余花朝剧团则有近百个。花朝音乐唱腔已流传到广东、江西等省客家地区。有些兄弟剧种、剧团亦演出花朝戏。
花朝戏的传统剧目大约有一百五十多出,大都取材于民间传说,也有一些历史题材故事,较为突出的是取材于当时的现代剧,如《过外洋》、《婆媳之间》等,均具有旧民主革命思想。新中国成立后,整理了一批内容健康、艺术性较好的传统戏,如《卖杂货》、《三看亲》、《双检菌》、《双进房》、《秋丽采花》等。同时也创作了一批现代剧目,如反映革命斗争历史题材的大型花朝戏《苏丹》、反映生产斗争的多幕戏《紫云英》、《红石岭》,均分别参加广东省专业文艺会演。此外还有花朝歌舞《八十老翁跳花朝》,小戏《送菜》、《大年夜》、《田队长摆宴》以及各种表演唱,使花朝戏获得了新生。
传统戏多半是演一些男女爱情故事和表现劝世的内容。《卖杂货》是写浪荡成性的董亚兴,家道中落沦为货郎之后,仍不改本性,到处寻花问柳。一日卖货至杏花村,遇一村姑,妄图调戏,岂料村姑即董之结发妻贤英,因生活无着,流落至此,贤英见亚兴仍未改前非,伤心已极,乃重责亚兴,使之丑态百出,扫兴而去。此剧演出后,鞭挞了一些游手好闲、作风不正派的人,起过一定作用,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苏丹》内容写紫金县革命烈士、女共产党员苏丹于1948年秋接受党的任务,到碧河村领导群众开展对敌斗争,历尽艰险,英勇不屈,为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此剧创作于1959年,是花朝戏上演的第一个现代剧目,演出了两百五十多场,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1963年11月,《苏丹》参加了广东省文艺会演,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剧目之一。周恩来总理十分关怀花朝戏,会演期间,在广州亲自接见了《苏丹》剧组的主要演职员,并询问了花朝戏的衍变和发展情况,极大地鼓舞了花朝戏从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