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会
潮剧班的班主,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产组织潮剧公会(也称潮剧班公会)。公会的职能,主要是协调戏班的经营管理,解决戏班之间的矛盾纠纷,如戏金的高低,童伶的身价,艺人的工资,斗戏时主台偏台的商定等。当然,公会的组织,也包含有对抗由艺人组织的梨园工会的作用。如1947年潮剧艺要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公会就开除带头罢工艺人,并统一不再雇用。公会设理事长、理事、会员等。40年代中期(抗日战争胜利后),潮剧公会的理事长是陈仰周。理事有:陈华丽、陈遂良、吕账煌、张式敖、陈七。参加公会的戏班有:老正顺香班、老源正兴班、老三正顺香班、老怡梨春班、老玉梨香班、老梅正兴班、新玉梨香班、老一枝香班、老正兴班、老宝顺兴班、老三正芳班(福建),以及老赛桃源班、老盛世兴班、老正顺香班、老玉春香班(以上4班为半业余性质的小班)。
我国戏曲自古以来就有行会组织的传统。宋元期间,戏曲创作社团称为书会,作者为书会才人。如元代大戏剧家关汉卿,称为玉京书会才人。潮剧在清光绪年间有“潮音梨园工会”,梨园公会等,可以说是传统行会组织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