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及40年代两次艺人罢工
20至40年代,发生两次潮剧艺人因工资福利问题举行罢工。一次是1952年。当时银元市价每元总价七钱四,可是各班班主发艺人工资时,却以六钱八计,第元克扣六分,引起各班艺人普遍不满。时班梨香班教戏先生徐乌辫工资最高,每年无形中初克扣几十元。当时潮汕地方受革命思潮影响,不少行业都成立工会,徐乌辫因此带头串连各潮剧班艺人,成立工会,得到艺人拥护,并约定于当年11月,集中潮安浮洋徐陇举行罢工。时潮汕地区共有潮剧36班,除个别班外,绝大多数潮剧班的艺人都依时到达浮洋,宣布罢工,并正式成立“潮州梨园工会”。罢工坚持一个多月,各班班主最后答应工会提出的条件:(1)银元出入均以每元七钱四计算;(2)每月休假3天,无法休息者按日加发工资;(3)润月加发一个月工资(因艺人工资以半年计,叫一春);(4)今后有关劳资利益重大事宜,资方应与工会协商议决执行。
可是,各班班主怀恨在心,于次年(1926年)3月,成立“梨园公会”,对工会反扑。各班对参加罢的骨干,不管本事多大,一律开除,永不录用;并统一行动,就地毒打带头罢工者。如中一枝香班的名丑谢大目,老玉堂春班的教戏卢吟词等,均被毒打。有的班主还私设监狱,囚禁艺人。各班艺人,纷纷逃到潮州市梨园工会所在地,再次举行罢工。这次继续罢工,声势更大,时间达半年之久。为了解决艺人的衣食及家属生活,由工会出面组建“剑光”、“剑影”、“剑声”3个潮剧社,并在潮州东门外建“乐群戏院”演出。最后,由于工会领导人屈服于公会势力,使这次罢工风潮终于消失。
潮剧艺人第二次罢工,是1947年。当时因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市面发生于港币或谷物代替流通,艺人生活失去保障。时值汕头中山公园举行游艺大会,邀集潮剧老正顺香、老三正顺香、老源兴等8班同时到公园演出。艺人因要求啬工资未遂。因此,艺人郭石梅、杨树青、胡昭、洪允林、吴浮来等,串连8班艺人,约定于首天开棚锣鼓响时举行罢工。是时,各班上棚锣刚响,艺人便纷纷离班,集中于九曲桥,宣布罢工。后由潮州工会出面调解,班主与艺人代表共同协商,答应艺人要求,艺人工资分别提四、五倍(即低工资者提高六倍,中、高工资者分别提高五、四倍)。
这次罢工,班主虽然同意提高艺人工资,但时隔不久,一些带头罢工艺人不受聘用,不少艺人不得已到海外谋生。[材料参见《潮剧志》(初稿)及《郭石梅自传》(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