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的童年
当今儿童被比作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三岁开始进幼儿园。六七岁便入小学。他们有统一的校服、红领巾;有不同款式花样的书包和多种多样的文具用品;往返学校还有家长接送。每逢节假日,作家人更是驱车外出,今天麦当劳、明天肯德基,一会儿西餐牛排、一会儿中式餐馆、大酒楼小酒家。小朋友每月的零用钱更是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与我们这一代人相比,他是是多么幸福啊!
面对这些,我浮想连翩,自然而然地回忆起我童年的情景。
我爷爷一生经商,共生有十个子女,五代同堂,八十多人,没有分家。我父亲最小,长大后也做生意,后因亏本,一蹶不振。我家有兄弟姐妹七人,我排行第六。当我懂事时,家里很穷,可说是吃一餐、饿一餐。那个时候,妈最怕有客人来!一年四季,我总是穿着那两套又旧又破的衣服,也没有一件羊毛或一双鞋子,春夏秋冬都是赤脚走路,最可怕也最讨厌的是冬天下雨,手脚冻得又红又肿。邻居许多同龄人都穿得好、吃得好,而且都已入学多年,我却因三餐难度而被安排寄居在外婆及其他亲戚家,一寄就是几年。中间当然也有往返我家(普宁县洪阳镇)和外婆家(普宁县果陇乡),每次都是一个人步行十几公里路程。那时候,只有八、九岁的我,思想很简单,只要吃得饱、穿得暖就满足了,别无他求。妈爱面子,也怕亲人担扰,总吩咐我千万别让任何人知道家里无粮食。
有一次,我的右眼角长着一粒小瘤,右眼几乎快被遮住了,因家中无钱买花,妈只好让我到外婆家,叫人找青草药治疗。外婆见此,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抽泣不已。外婆很疼我、爱我,因我勤快、听话。我经常和几个年龄相近的表姐妹(外婆的族亲)一起劳动,如割牛草、捡柴薪、抓鱼虾、洗衣服和挑水等。一到农忙或过节,就更不用说了,许多本来就大人做的体力劳动,都得由我来干,因为外婆一条腿听跌伤后,走路有困难,两位姨妈都出嫁,而舅父又飘流海外,身边没有其他亲人可以照顾她。外婆很孤独,有时候我回洪阳父母家,她很不习惯。
记得有一次,前往外外婆家的途中,偶遇大风雨。我出门时没带雨具,路边又没有可避雨之处,刹那间全身被淋湿透了。怎么办?情急之下,看到田里长着茂盛的芋叶,我急中生智,立即摘下两叶大芋叶,一叶当作雨伞,一叶包了随身的小包裹,一直坚持走到外婆家。
十一岁那年,我回到父母身边。而就这在一年,我外婆逝世了。我一直为未能在外婆临终前在她身边,看她最后一眼而抱撼终生。从此,我再也见不到多年相依为命的外婆……
回家之后,总算能和别人一样入学读书,但也少不了要拾柴草树叶、挑水等活儿。童年时养成的体力劳动的习惯,在以后的生活中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后来,参加剧团就免不了要经常下乡体验生活,和农民“三同”、“四清”运动、“文革”、“五七”干校期间更是下田干农活,扛大石、修公路、挑粪土、晒稻谷等样样干过。“文革”后,剧团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参加搬道具、扛戏箱、装台、卸台等工作,这些活儿对我来说都不成问题,虽然有时也感到累,我却把它当作是锻炼身体。这是后话。
再说童年的事吧。潮汕民间有“出花园”的习俗,就是说,童男童女到了十五岁(虚岁),就要“出花园”,意思是说明他(她)已经长大了。曾听大人说,出花园那天,一定要新衣服,,头上要插红花或扎红头绳,脚上要穿一双红色全新木屐;这一天不能走出家门外,拜完“公婆母”后,就可以吃鸡头(按潮汕旧习俗,十五岁前的小孩是不能吃鸡头、鸡脚和鸡翅膀的)。这一天,有钱人家还要杀鸡、鹅、鸭,又有鱼、肉和各类粿品等,不定期要请客、送礼,搞得很排场、很热闹。
我“出花园”时,我妈总算也给我做了一套新衣服,买了一双红木屐,但我就是没吃上盼望已久的鸡头。因为那天仅有的一只鸡,在供奉“公婆母”后,妈就把它和几十块红粿等礼品送给娘家亲人。妈从上午八点钟左右就出门去,步行往返约20多公里的路程,到下午三、四点钟还没回来。我坐在门槛上等了几个小时,望眼欲穿。等到太阳快落山了,天色渐渐晚了,终于看到妈从远处回来。从妈的表情和眼神,我就猜到那只鸡头一定是别人替我吃了。妈跟我说以后才补偿吧。我知道妈很内疚,我也理解妈的苦衷,但我又多么伤心啊!虽说岁月如流水,转瞬间已经半个世纪过去了,然而,每当回忆起这件事,我仍然很清晰地记得那种伤心的滋味,那是小孩子对幸福生活的一种向往和追求。
2001年7月2日
(整理录入:刘植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