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星


林学星 (1931~)揭阳市揭西县人。艺术教育工作者、戏剧工作者。自幼家贫,小学五年便辍学。1947年复学于钱坑中学,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地下活动,1948年入党。1949年1月由组织安排于揭阳县委“正风出版社”任缮写工作。建国后,先后任潮汕地委机要交通站站长、粤东工我直属机关和汕头地专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汕头地委马列主义讲师团教研室主任、汕头戏曲学校校长、广东潮剧院副院长、院长等职。1991年离休。

在潮剧界工作30余年,其中担任戏校校长20多年。在任期间,不断改善教学条件,以培养学生为中心,多侧百地探索艺术教育规律,为学校教学积累了学戏课与实习演出、普遍培养与重点提高的关系。多年严谨治教治学,为培养潮剧优秀人才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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