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无量(五)

——记吴南生同志对潮剧的贡献

林淳钧

六十年代,吴老在抓潮剧工作中,有一件对潮剧几十年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就是1960年春由他倡议并主持制订的《关于提高发展潮剧意见三十条》。这是一个推动潮剧全面发展的纲领,初稿经汕头地委书记罗天、副书记李雪光补充,并经汕头专区潮剧团长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公布施行,它的全称是《中共汕头专区戏曲总支关于提高发展潮剧意见三十条》(简称《三十条》)。

《三十条》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剧目问题(有关传统剧目的发掘整理和现代剧目的创作);提高表演艺术质量的问题和培养壮大队伍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思想,这就是重视培养人才,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和提高艺术人员生活待遇的思想。《三十条》对培养潮剧人才、提高艺术人员的文化素质问题,提得很具体。例如其中第十条,提出每年规定时间,选拔适当人员,外出求师访友,向兄弟剧种学习;每年选一批青年演员,到专业艺校进行培养轮训;定期邀请艺术家来潮剧团讲课;加强剧团艺术人员文化学习制度,提高文化艺术修养;还提出以师带徒的形式,培养青年导演、编剧、作曲等专来人才。《三十条》对潮剧理论研究工作,也提到重要的日程上来,例如提出建立潮剧资料室;在潮剧院设置专业研究人员;开展潮剧历史源流的研究;行当表演艺术和音乐唱腔的研究;编辑出版一套“潮剧丛书”,包括潮剧历史、剧本、表演、音乐、舞美等;以及加台剧目评论工作等。在《三十条》实施之下,六十年代初期,先后组织全潮剧的名丑和花旦艺人,开展对丑行、花旦行表演艺术的整理研究,对一千多个旧剧本的整理研究;以及搜集潮剧历史源流资料、音乐曲牌资料;出版内部刊物《潮剧艺术通讯》等,开创了潮剧前所未有的理论研究工作的新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潮剧艺术水平的提高。《三十条》中还提到改善和提高艺人和艺术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这个问题,在《三十条》中虽未形成具体条文,但在六十年代初吴老对潮剧多次讲话中,就已具体提出。例如1962年5月3日,吴老在汕头专署文化局召开的全区潮剧团团长会议上讲话,就提出“要提倡六名主义,即培养一批名演员、名编剧、名教师、名导演、名音乐作曲、名舞台美术设计”,“在剧团要按他们的艺术水平评薪”要“提高潮剧艺术人员(包括演员和艺人)的工资待遇。”要在剧团中实行“工资历加奖励的办法,以工资为主、奖励为辅”,还提出要评定艺术级别,提高稿费等。这些倡议及措施,一些已在广东潮剧院青年剧团中试行。吴老敢于提出这个问题并落实措施,这反映了吴老敢为人先的思想。提高演员和编导人员生活待遇的倡议实施,对提高艺术人员的创作热情、加强创作队伍的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

“文革”后,潮剧比较早地开展对外交流学习,以及选派一些中青年艺术人员到高等艺术院校进行培训进修,特别是潮剧理论研究,潮剧历史源流的研究比较扎实地开展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三十条》对一代人产生的思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