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不可随便

庄永康

  上星期本栏谈到,观众都要“好看”的,笔者的意思,其实并不是说创作的人都得媚俗。

  实际上,创作的铁律是,沟通第一,不要故意让人看不懂。与此同时,创作者也必须施展浑身解数,让成品布满可供欣赏的细节,务使从头到尾绝不冷场。

  人们往往把某些东西称为艺术品,某些则认为不是艺术品。客观而论,是不是艺术,其实分别很简单:看当中有没有堪耐咀嚼的充分细节。

  世界杯足球赛为什么吸引亿万人攒拥而观?要是只为比数,终场时间扭开电视机一看就知道了。可见球赛让人疯狂,是比赛当中的细节,是足球明星的表演,是成败牵一线的悬念,还包括裁判老爷有无玩臭。地方俱乐部的足球赛最后也得出比数呀,大家觉得没什么看头,就是因为缺乏世界一流惊心动魄的细节。

  有句话说,戏法人人会变,巧妙各有不同。不同之处,就在细节。

  大卫考柏菲的戏法其实是人人会变的,至少,干这行的魔术师傅都知道窍门在哪里。然而,为什么世界各地的观众,不分国界,都风靡到不得了,昂贵的门票在所不惜,被“骗”得贴贴服服?无他,大卫考柏菲的魔术已成了声色光影、幽默智慧加上高度美感的综合体,形成另一种格调。

  魔术表演虽然只是大众娱乐,但到了这个境界,我们不妨称之为艺术。  

  中国广东潮剧院一团最近来新加坡演出,新戏《葫芦庙》给我最大的冲击是:《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就在于那奇珍异宝俯拾即是的丰富细节。

  为什么这样说?原来,《葫芦庙》这部潮剧,是根据《红楼梦》里面贾雨村的故事编成的。贾雨村原本是个穷秀才,家贫困居姑苏(苏州)葫芦庙,员外甄士隐爱才,资助他上京赴考,得以金榜题名,跻身官场。贾雨村还乡,迎娶早年心怡的甄家婢女娇杏为妻,而三岁的甄家小姐英莲则因被恶徒拐去,身世堪怜。

  英莲长大后,拐子贪财,把她一人两卖,先卖给小乡宦之子冯渊,又卖给有“呆霸王”之称的薛蟠(即薛宝钗胞兄)。薛蟠付了钱拿不到人,大怒,打死冯渊,抢走香菱。闹出人命,案子落到贾雨村身上,到底要救出恩人的女儿,还是匍匐在小霸王的淫威之下?贾大人十分踌躇。

  这时有个地头蛇冷子兴,对贾雨村陈说利害,指出贾、史、王、薛这“四大家族”势力很大,互相勾结,把薛公子判刑等于自讨苦吃,倒不如利用同姓同宗之便,投靠贾府,趋炎附势,确保前途光明。贾雨村昧着良心,乱判葫芦案,香菱被抢入薛家,最终折磨致死。

  然而,贾雨村下场也不好。娇杏由于劝阻无效,下堂求去,贾家的荣、宁两府被抄家,雨村革职充军,沦为贫民,孤零零地流落葫芦庙,遇上当年看庙的小沙弥,百感交集……。

  把《红楼梦》编为地方戏曲,历来着重的无疑是宝、黛、钗的三角恋爱,或红楼二尤、夜吊白芙蓉(晴雯)这类风月故事。潮剧《葫芦庙》把书中枝叶编成接近三小时的大戏,漫说人生,可说另辟蹊径,“第一个才有意义”,也显示编剧范莎侠和所有演出者的巧工。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红楼梦》的确是了不起的。因为甄士隐和贾雨村两名人物,其实只是小说中的两个符号,主要出现书的头尾,表示故事是虚构的,最后“真事隐去”,留下“假语村言”,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不犯大清律例,皇帝老子请勿给我施以文字狱。

  头头尾尾的豆皮花生,可以煮出戏曲盛筵,可想《红楼梦》的整体,是何等浩瀚恢弘!

  诞生于十八世纪的《红楼梦》,能够让万千读者沉迷,老外啧啧称奇,围绕小说内容、文采、意含、作书人、续书人、批书人及其家族身世等等,汇为国际研究的“红学”,原因何在?寻出最基本的两个字,就是“细节”。

  贾雨村的故事,可说是《红楼梦》的“片头字幕”,细节就已经那么多了。以上所述的潮剧故事,其实也只是一个梗概,书中,冷子兴演说“护官符”,便够出神入化的! 

  愚以为,广东潮剧院要是对《红楼梦》仍有兴趣,“真应怜”(甄英莲)的故事应该不弱于“假语村言”。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翻看金陵十二钗“副册”,仅得一人,便是英莲。

  阶级社会里面,英莲的身世是最特殊的,其他的钗裙或生在贫家,或生于富贵,便决定了一生的命运,而英莲却生为小姐,沦落为奴(娇杏则相反,纯属“侥幸”),跌宕反差极大。

  《红楼梦》里面,英莲被薛蟠抢走后,改名为香菱,后又改为秋菱。不只人被蹂躏,连名字也不能自主,可见阶级社会里面人的尊严如何被践踏。红学家一般对高鹗续书中,香菱被薛蟠“扶正”,难产而死(死于意外),却又遗下一子,让薛家香火得以延续的结局不以为然。然而,高鹗续书,补缺有功,把人物结局几乎都变成melodrama(通俗剧)有过,则已成定论。

  在曹雪芹前八十回书中,英莲(香菱)无疑是重要人物,细节也十分丰富。第四十八回香菱向黛玉学诗,是作者温情世界理想主义的升华。一个在苦水中泡大,“打怕了的”女孩,在韵律的园圃中却那么忘情;而等待着她的,则是悲惨的命运——致使香魂返故乡。各位潮州阿嫂,记得多带几盒纸巾,才好来看香菱的戏啊!

原载《联合早报》200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