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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潮剧职工联合会”到“潮剧联谊社”

 

        树有根,水有源,饮水思源是东方文化传统的一种美德。潮剧联谊社的组织,并非一时的雅兴,也非偶然的胜会。它的根源,乃出自潮剧职工联合会,因此,当们庆祝 成立第十四周年纪念的时候,我们不免要追溯到它的前身,这样,才能 突显它的意义与价值。
    潮剧艺术在我国落地生根,具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开始时,职业戏班由中国南来,潮剧演员及工作人员,在殖民地主义的统治下,在阶级悬殊的劳资关系中,饱尝风霜雨露,受尽剥削摧残,他们既无社会地位可言,更谈不上自由与民主。然而,他们默默耕耘,肩负起移风易俗,教育大众的社会使命。到了五十年代,伴随著独立佳音的莅临,给予人们无限的希望,于是,推翻殖民地主义的统制、帝国主义的剥削;谋求政治的民主、经济的自由、社会的平等,从而建立富强康乐的独立国家,成为全体新加坡人民的共同目标。这个时期,广泛的职工运动,有系统、有纪律地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工人阶级的普遍觉醒,形成了改革社会、建设国家的一股巨大力量。潮剧职工联合会,也就是在这一个社会震荡,时代变迁的时期,应运而生。
    一九五四年,潮剧新荣和兴班领奏乐师杨柳江,率领班内男女十三人,即杨柳江、谢玉松、陈锡和、洪起声、苏坚如、陈来兴、汤陆海、陈徒弟、王德成、陈长顺、唐莲叶、陈巧娇、谢金莲等为发起人 ,倡组潮剧职工联合会。当时,新、马潮剧界,有其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这个职工会便定名为「马来亚潮剧职工联合会」。在当局批准注册后,即于一九五五年一月三十日举行成立大会。杨柳江在潮剧职工联合会庆祝二周年纪念特辑的序言上说:「我们创立此会,旨在改善同人的工作与生活,促进劳资合作,同时联合全马来亚潮剧工作人员,使彼此互通声气,联络感情,进一步互相研究改良潮剧,以适应现代的潮流。」由于他们的立会宗旨与工作表现,深得潮剧界职工人员的支持与拥护,因此纷纷加入为会员,使潮剧职工人员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合作。他们把所有 员,依所属单位 分为七组,计:

第一组:新荣和兴班,会员 五十二名

第二组:老赛桃源班,会员六十名

第三组:老一枝香班,会员四十三名

第四组:老三正顺香班,会员五十六名

第五组:老玉春香班,会员三十八名

第六组:中赛桃源班,会员四十三名

第七组:潮剧清音班及其他,会员二十一名

    七组合共有会员三百一十三名,每组分设干事五至七名,负责处理单位事务,形成一个有系统的分层领导制度。
    在会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他们发动会员节约工资,献捐款项,并举行义演,筹得资金一万八千多元,购置位于仰光路一三五号的一幢二层店屋为会所。这在三十年前的当时,一万八千多元不能算是小数目,而由入息低微,经济拮据的潮剧工友集资而成,更是难能可贵。所谓众志成城,诚非妄语。
    为了庆祝潮剧职工联合会成立二周年暨会所落成,他们在一九五七年一月,农 历新年前夕,假座书记公会礼堂,举行了一个空前的盛大演出,那就是他们集中了各戏班的精华,并公推名导演林如烈负责编导,排练了一出由武侠小说改编的大型舞台剧《卧虎藏龙》(玉娇龙)。两晚的演出,反应都非常热烈,有意想不到的美满成绩。现在回想起来,仍然令人神往,同时,也发人幽思:如果今日的潮剧界也能摒弃己见,团结合作,集合各班名伶,加上民间业余团体的优秀演员,同台演出,必有另一番可以想像的盛况。
    潮剧职工联合会成立之后,努力贯彻宗旨,为会员谋求福利,初则著力于改善生活状况,如要求合理薪酬,排解劳资纠纷等,继而为工友争取合理的工作条件,如取消上午的例戏,缩短夜戏的时间等,同时,建立互助、恤老、储蓄等优良传统,另一方面,充份利用会所,互相交流,联络感情,遇佳节良辰,则设宴欢聚,使潮剧职工联合会成为本地潮剧工友之家。
    一九八三年是潮剧职工联合会改变形像的一年,在新的职工会法令下,全国有五十多家公会,不能符合新法令的要求。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是取消注册,结束会务;第二是另行在社团法令下,重新注册成为民间社团。潮剧职工联合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当时的主席蔡奉岐、总务潘忠玉以及各理事,经过与会务顾问杨柳江(杨先生连任五届主席后,退而任会务顾问)商讨后,选择了第二条路,同时得到会员大会的一致通过,决定注册为业余民间文娱团体,定名「潮剧联谊社」,并将一切资产保留给这个新的组织。就这样,旧根得到了滋养,发出了新芽。一个由纯职业演员组织的工会,变成了民间业余团体,凡是潮剧爱好者,都可以加入为社员。
    以杨柳江为首的十名发起人,包括蔡奉岐、潘忠玉、林金和、陈惜坤、方顺林、李炳贤、锺喜坤、莫修陵、杨秀钦,经过一番筹备后,即著手进行申请注册工作。由于有关当局的助,「潮剧联谊社」终于在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得到社团注册官的批准,并于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四日正式成立,同时举行第一届职员就职典礼。
    取名「潮剧联谊社」有两层意义:其一,保留「潮剧」二字,容易联想到潮剧职工会,既有纪念作用,又便于后人追根怀旧;其二,联谊即联络感情,「潮剧联谊社」即潮剧工作者及爱好者联络感情的场所。这两层意义,正说明立社的宗旨,除了研究潮剧,发扬华族传统文化之外,还在于联络感情 ,不论是潮剧专业人仕, 或是业余的爱好者 ,我们都期望著大家能摒弃歧见,消除猜疑与妒忌,共同携手合作,为发扬潮剧而努力。
    潮剧联谊社成立之后,承受了前潮剧职工联合会的资产,并邀得卢文发律师为法律顾问,协助办理产业移交及信托手续。 接著,是忙于敦请名誉社长,招收社员,然后发动捐款,进行社址装修工作。到了一九八五年的下半年,律师手续办好了,社址装修也竣工了,于是才正式展开音乐与戏剧活动。
    今年,在现任社长谢武昌先生的领导下,各项活动都积极进行。由林美琴、黄松兴负责指导的练唱及基本功训练班,反应良好,成绩可观,于是我们决定筹备公开演出,以庆祝本社成立第十四周年,同时出版特刊,以资纪念。俗语说:「凡事起头难」,本社目前正处在「起头」的阶段,所以遇到的困难特别多。逐步解决困难,使社务健全发展,是我们的共同目标;社会贤达、热心人仕的支持、鼓励与批评、指教,则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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