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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潮剧院成立于1958年12月,是潮剧艺术代表性院团,具有示范、培养、研究的性质和职能,是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属下有广东潮剧院一团、二团、三团和潮剧艺术博物馆。潮剧院人才集萃,创作、研究、表演、音乐、舞美设计制作等各类人才配套齐全。现有正高职称12人,副高职称41人,中级职称74人,初级职称57人。

  建院以来,广东潮剧院曾四次晋京演出,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近百次组织团赴东南亚、欧美、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演出,在东南亚及港澳台地区具有较大影响。一批剧目获国家、省级大奖。一批优秀中青年艺员获国家、省、市各种奖励。2013年起启动“潮剧大观园•周五有戏”惠民演出活动,推动了一批新剧目的创作和排演,培养了一批新潮剧观众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作为广东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广东潮剧院在开展潮剧理论研究、先后出版潮剧史论研究、专著数十多种的同时,将剧目传承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以建国以来保留的优秀传统折子戏和优秀经典剧目作为内容,邀请姚璇秋等老一辈潮剧艺术家对青年演员口传身授,让青年演员挑大梁,使《陈三五娘》等一批家喻户晓的潮剧舞台艺术形象,在舞台上再现,取得了艺术传承和剧目建设的双丰收。

  2006年,由广东潮剧院申报,潮剧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东潮剧院于2010年被省文化厅定为首批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范点、2012年被定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剧传承基地、2013年又被定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剧研究基地,于2013年被省侨办、省文化厅定为“广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广东潮剧院及院属二团先后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文化出口单位。

  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潮剧传统艺术的传承、保护以及潮剧剧目创作、艺术与理论研究等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排演好剧目,实施精品战略,积极参加全国、省、市重大文艺活动,开展潮剧艺术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拓展演出市场,发挥潮剧对外的桥梁纽带作用。承担培养潮剧剧种编剧、导演、作曲、演员、演奏员、舞美设计等人才工作,为繁荣潮剧艺术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护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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